一、监督范围
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市委办公室、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市委政研室、市委机要保密局、市委市政府接待处等单位(含下属单位)。
二、受理信访举报事项
(一)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二)对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三)党员对纪检监察组所作处理决定或监察对象对纪检监察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
(四)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三、不受理诉求事项
(一)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二)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三)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性内容的。
四、信访须知
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五、工作承诺
实名举报事项的调查结果和处理情况,按照“谁承办、谁答复”的原则,由受理机关的承办部门在办结后15个工作日内,向检举控告人反馈,并记录反馈情况。
六、信访举报渠道
(一)网络举报:
http://guangdong.12388.gov.cn/jiangmenshi
(二)举报电话:0750-12388
(三)来信举报: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1号1号楼1201室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邮编:529000)